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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所有的痛苦,将要释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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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香的,都没给我留一口。”白启嘉边说边扶着她往前了一步。

小小的姑娘在他臂弯,轻轻一推就得往前一步,白启嘉低头看她,她的头发乱了,自己抬手顺了顺,露出额角的小痣。

走廊上渐渐安静下来,能看见有个男人扶着个女人,在慢慢地散步。谁也没先跟谁说话,气氛却不尴尬,走完一圈后倒回来,秦歌轻轻推开白启嘉的手,说:“我自己试试。”

他松开手:“好。”

于是,她走在前头,他慢慢地跟在她身后,眼里只看着她。

前面的秦歌突然回过身,扶着把手说:“你明天有空吗?”

“有。”

秦歌说:“那明天,你来接我,我带你回学校看看,怎么样?”

白启嘉挑着眉:“你还没拆线,不能出去。”

这是她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做的决定,她的病号服外披着他的外套,她根本撑不起他的衣服,看起来像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小孩,可她此刻却坚定得让他无法拒绝。

“好。”他同意了。

“那你今天就回去吧。”秦歌把外套递过去,“明天来接我就行了。”

第二天是周日,白启嘉出门前看了天气预报,气温升了三度,比较暖和。他去医院接秦歌,才刚从电梯出来就看见她穿着外出的衣服站在电梯口旁边,手里捧着奶奶的保温壶,脸色看起来好了很多,朝他微微笑了一下。

白启嘉快步过去将她揽在身旁:“怎么站这里?人那么多撞到怎么办?”

秦歌说:“我觉得你快到了,所以出来等你。”

“这个。”她抬了抬手,“我喝完了。”

然后拉着他快快地说:“那我们走吧。”

白启嘉觉得有趣,这丫头真是很避讳他说排气,上厕所之类的话啊。

秦歌问白启嘉:“你知道回学校的路怎么走吗?”

“知道。”

秦歌有些意外,他说:“在你家附近。”

以前的家。

秦歌点点头:“没错。”

周末的校园里学生不多,秦歌和白启嘉走进去格格不入,学生们纷纷转头看操场边坐着的那对男女,小声嘀咕:“真是世风日下啊,谈恋爱都谈到圣神的校园来了!拜托公园找个小树林好么!能不能给苦逼学生狗留条活路!”

秦歌指着跑道说:“我们刚毕业就换了塑胶跑道,真是羡慕他们。”

指着游泳馆说:“我们刚毕业就动工了,现在每个礼拜都有一节游泳课呢!”

她说:“我们再去画室看看,搞不好也变了。”

白启嘉都说好,跟在她身后。

两人跑到老教学楼顶楼的画室,从门口开始就能找到以前的痕迹,里面还有两个艺术生在画画,秦歌扒着门瞧了瞧,学生回头问:“找谁?”

秦歌说:“我和他以前也是这里的学生,回来看看。”

原本在收拾画具的学生问:“你们要进来吗?”

“可以吗?”

“我们要先走,你们等等带上门就行。”

“钥匙还放在旁边花盆里吗?”秦歌问。

学生是真相信她是师姐了,点点头:“放那里就行。”

画室的地板永远都不会干净,铅粉、颜料、胶带随处都是,秦歌走到一个画架前坐下,指了指身后说:“以前你坐这里。”

白启嘉坐在她身后,时光仿佛又回到了过去,她的画架在他前面,她披着一头长发,手指永远都染着水彩颜料。后来他莫名就喜欢上了这里,喜欢在画纸上涂两笔。

她说他有天分,是个拿笔的料,后来他的导师也说他有天分,是个拿刀的料。她说他的笔锋似刀,导师说他的手柔软灵巧,缝合伤口似艺术家。

“白启嘉。”秦歌转回身,很少这般直直看着他,“我其实有话要跟你说,虽然你已经知道了,但我想亲口告诉你一次。”

“其实没关系。”他说。

解释已经不重要了,他不需要她扒开伤口。

秦歌摇着头:“除了我爸爸妈妈,我没有对任何人说过。”

你是第一个。

我是第一个。

“好。”白启嘉看着她,她捏着自己的手,有些紧张,却被时光沉淀得安静。

“我生病了。”秦歌轻轻吐出这四个字。

“所以一直躲着我?会传染吗?”白启嘉挑眉问她。

她急忙扬起头:“不会传染的,我保证!”

白启嘉一本正经地点点头:“恩,那我就放心了。”

她问他:“你生日,我送给你的那本书,你看了吗?”

“《第一次亲密接触》?看了。”

“我,我是轻舞飞扬。”秦歌顿了顿,“我的意思是,我和轻舞飞扬一样生病了,一样的病。”

白启嘉收起之前揶揄的神情叹息一声:“小歌,你不是她,书……我看了很多遍,只能说写的太夸张,这年头红斑狼疮不会死人,前提是治疗得当。”

当他说出“红斑狼疮”四个字时,秦歌明显的抖了抖。

“你的脸上没有蝴蝶斑,和轻舞飞扬不一样”。他极低地呢喃,气息拂在她脸颊。

秦歌摇摇头,她也有过满脸红斑的时候,虽然现在好了,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复发,这个病治不好的。

他解开她缠成线团的手,用大掌温柔包住,“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is 简称sle,1828年法国皮肤科医生贝特首先报道一位患者面部出现不规则的水肿性红斑,表面光滑,有时带有鳞屑,与狼打架时咬伤的面部瘢痕相似,就称为“红斑狼疮”,后得到大家认可,一直沿用到今天。”

“我个人不是很赞同这个名字,人们看到“狼”字就容易产生恐惧感,给病患的生活和交际造成了很大困扰,但其实这只不过是免疫系统缺失某种机能不能自主为身体提供激素需要另外服药而已,和我奶奶的糖尿病没什么区别。”

“在现在这个社会,得个糖尿病真不算个大事,糖尿病高血压也一样不能根治,只要平时自己注意点,按照医嘱服药,谁能说你不是正常人。”白启嘉说的有凭有据,十分淡然。

他飞快的瞥了秦歌一眼:“以前总听陆天说得红斑狼疮的都是美女,恩,这回我信了。”

秦歌没在意他的最后一句,呆呆地问:“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你们骨科也学这个吗?”

白启嘉笑了一下:“没有,但你明显觉得我是一个庸医。”

“没有!”

“我是专业的,秦歌,你每天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你的腿有问题,你以为自己掩饰得很好,告诉我是关节炎?”

晃来晃去?秦歌无奈,没有啊,我都躲着你好不好……

白启嘉推开画架,蹲在她面前,仰头看着她,说:“我试着用医院的电脑查了查,对结果倒是有点吃惊,没想到你几次住院都在我们医院,刘主任甚至帮你做过手术。”

“恩,但我每次都住在七楼血液科,所以他不记得我。”

“你的病例我都看了,红斑狼疮引起的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并发症,已经到了三期,可是骨坏死三期的状态会比你现在差很多,你是不是一直在吃止痛药?”

“恩。”

“不是跟你说别吃吗?”白启嘉微微攥了攥她的手,习惯性服用止痛药有多伤肾,这个笨蛋不知道吗!

“没有很多。”秦歌说,“在家不吃的。”

“出门就吃?”

“恩。”

“为什么?”

“……”

“怕别人看你?觉得自己走在路上很丢脸?”

“……”一拐一拐的,确实很难看啊……

“怕被我发现,所以在医院的这段时间都吃止痛药忍着?”

“……恩。”

这姑娘如果想让你知道全部,这种有问有答什么都不隐藏的感觉,真是乖的……想让人好好奖励她啊!

“还有要说的吗?”

秦歌摇摇头,心里泄了气,本该自己说出来的,他却说得更详细明白,他什么都知道。

“谢谢你。”白启嘉说。

“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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