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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第一百三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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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在外人面前向来不苟言笑、沉默寡言,看上去又酷又傲,只有在自己跟前才会展露稚气而又臭美的一面。薛淼盯着儿子笑眯眯的脸蛋,心里的郁气也散了。看来给儿子找一份工作果然是正确的决定。

“就算把头发染回来也掩盖不了我儿子的帅气。”薛淼吹捧儿子一句,见他笑得更得意,自己也有些忍俊不禁。停顿片刻,她状似不经意地道,“儿子,给别人当助理会不会太委屈你了?要不要妈妈出钱给你开公司?”至于让肖父出钱,她想都没想过。

前些年肖老二有一个私生子在外面开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很是赚了一笔,结果被肖家人以“本金是肖氏所出”为理由,将公司的股份瓜分了,连公司大权也都收了回去。那私生子除了一个“认祖归宗”的名头,什么都没捞着。

在这种情况下,薛淼怎么可能提出让肖父给钱?儿子有多心软她比任何人都清楚,但凡肖老爷子说一句肯定的话,肖父和肖定邦给他一个温和的眼神,他就能对那些人掏心掏肺。自主创业?也不知到最后儿子累死累活一场是为了谁?也因此,薛淼从来没想过给儿子开公司,只是怕儿子怪自己不尽心,这才试探性地问一问。

肖嘉树考虑片刻后摆手拒绝,“不了,我要是在外面开了公司,爷爷更不放心。”话落用脑袋蹭了蹭薛淼颈窝,腻歪道,“谢谢妈妈。我就老老实实在公司里上班好了。明星助理其实很有趣,我昨晚查了很多资料,很有挑战性。”他对未来真的没有多大野心,顶天也就当个金领阶层,况且有爷爷和哥哥在公司掌事,他最大的发展前景也仅此而已。

薛淼摸摸儿子硬邦邦的头发,不知该为他的纯善和体贴感到高兴还是叹息。他这么乖,这么听话,肖家人怎么就是看不见呢?不过这样也好,儿子在娱乐圈里赚的每一分钱,想来肖老爷子那种老封建肯定是不屑拿的。儿子只有进入娱乐圈才能拥有完完全全的自由和事业,而一个成功的男人绝不能缺乏这两样东西。

她薛淼的儿子就算不被家族重视,也不能做一个失败者。

“慢点开车,好好工作,妈妈等你回来吃晚饭。”薛淼看着儿子的车走远,这才长叹一声。

肖定邦和肖启杰一大早就去了公司,所以并不知道肖小少爷已经正式成为了一名上班族,还以为他在家里打游戏呢。

肖嘉树怀着万丈雄心打了卡,在好心同事地指引下踏入办公室。身为冠世一哥,季冕早就建立了个人工作室,挂靠在冠世旗下,占据了整整一层楼的面积。修长郁本想亲自带他去见一见同事,却被拒绝了,只好吩咐方坤私底下多照顾一点。而方坤显然误会了老总的意思,便告诉下属来的这个是“金贵小少爷”,上班纯属玩票,别真的拿人家当实习生使唤。

也因此,肖嘉树一早上什么活儿都没干,只能尴尬无比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有人吩咐他打印文件,他正想站起来,一名女同事连忙把文件抢走,还冲他讨好地笑;有人吩咐他写一篇通稿,他刚要答应,那头又有人说通稿早就写好了……这种事一多,肖嘉树渐渐也回过味来:人家这是拿自己当花瓶呢,只摆着好看的!他那个气啊,面上立刻表现了出来,本就酷帅的一张脸更显冷硬,这下谁也不敢沾他的边了。

方坤躲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拉开百叶窗的一扇格子偷偷往外看,呢喃道,“这位肖小少爷脾气还真是大啊,一早上什么事都不让他干,他还摆着一张臭脸,好像所有人都欠他钱似的。你说他不好好待在家里,跑来上班干什么?纯粹给我们添麻烦嘛!”

“大概是家里长辈逼的吧。”季冕正专心致志地看剧本,对新来的助理并不感兴趣。

“我看他待不了多久,你瞧瞧,这才是第一天呢就快原地爆炸了!”方坤仔细看了看肖小少爷的臭脸,不免惋惜起来,“不知道修总怎么想的,就凭肖嘉树那张脸,当助理真是可惜了,应该去当明星,一定能红。他要是家世普通一点,我一定会把他签下来。”

为什么说肖小少爷家世不普通?废话,哪个小助理会穿着高定西装来上班?一套几万块呢!

“放心,你有机会。修总最近在找好本子。”季冕淡淡道。能劳动修长郁亲自找本子,这可不容易,除了肖嘉树,他想不到谁还有那么大的面子。

“不给你当助理就好。他架子比你还大,穿得比你还好,脸也长得跟你一样帅,给你当助理才是一场灾难。”方坤正为手底下最大牌的明星要息影而苦恼,听说有机会签肖小少爷,不免来了兴趣,“这样,等会儿我们请他吃一顿饭,看看他的意向。你就算退居幕后,这间工作室照样要开下去,正好把他打造成你的接班人。”

季冕终于抬头给了方坤一个正眼,徐徐道,“当我的接班人?这可不容易。”没有真本事,娱乐圈里谁敢说这种话?他能坐到今天这个位置,靠的绝不仅仅是一张脸而已。

方坤连忙摆手,“你别较真,我就是随便一说,谁也不能取代你的位置。”

季冕这才低下头,重新看起剧本。

“怕你担心。”季冕轻轻抹掉他嘴角的水渍,反省道,“但我现在发现,不告诉你反而会让你更担心。我错了,以后改正。你是知道了这件事才提前结束行程?”

林乐洋彻底发不出火了,嘟囔道,“是啊,我提前回来了,想尽早看见你。知道错了就好,你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都要告诉我,别让我成为世界上最后一个知情者,那很悲惨。还有,以后再不能赶夜路了,尤其是在偏僻的地方拍戏的时候。”

“好,我一定吸取教训。”季冕把小男友搂进怀里,轻笑道,“快去洗个澡,等会儿我带你去吃大餐。”

林乐洋做出开心的样子,心里却有些不情愿。季冕从小在国外长大,习惯了吃西餐,又由于身份特殊,去的都是一般人不能进的高档场所,一定得正装出席,进食中必须严格遵守礼仪,旁边还有侍者目不转睛地看着,那感觉真是一言难尽。

每次与季冕吃西餐,林乐洋就没吃饱过,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监视之下,更闹得胃疼。如果可以,他很想大声告诉对方:吃什么西餐啊!咱们随便找一家火锅店都比这些米其林餐厅吃得痛快!

然而两人关系建立之初,他不但不好意思表露出对西餐的反感,还得假装喜欢以博得季冕的认同,等两人感情渐深,他又怕说出来惹季冕难过,于是就这样忍耐了下来。

他笑嘻嘻地亲了季冕一口,走进浴室后立刻垮脸。他想起了俄国作家安东·巴甫洛维奇·契诃夫创作的一篇小说,名叫《装在套子里的人》。用完美的礼仪吃西餐的时候,他感觉自己就是那个装在套子里的人,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窒息。

季冕站在浴室外,盯着水雾氤氲的推拉门,眼底的笑意慢慢收敛,改为沉思。良久之后,他忽然摇头叹息,脸上透着既无奈又庆幸的表情。

一个小时后,洗去一身尘埃的林乐洋和乔装改扮的季冕坐在一家火锅店的包厢里,面前摆放着许多小碗碟,有牛肚、鸭肠、粉丝、土豆……也有麻酱、辣酱、蘑菇酱……红艳艳的汤底在锅中翻滚,散发出霸道的香气。

林乐洋用力闻了闻这香气,表情有些恍惚,“季哥,你怎么忽然想吃火锅?你能吃辣吗?”

“我点的是微辣,应该没问题。”季冕揉乱小男友的头发,笑道,“以后你喜欢吃什么一定要说出来,别将就我。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靠的不是互相将就,而是互相沟通、互相理解,还有互相包容。”

林乐洋脸颊慢慢涨红,嗫嚅道,“季哥,你看出来我不喜欢吃西餐啦?”他羞臊得很,却也满心感动。季哥果然很温柔,一如当初开始交往那般。他从来没变过,是自己不够勇敢。

季冕无奈摇头,“你的演技很好,我都被你瞒过去了。以后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一定要说出来,别闷在心里。当然,我也会对你坦诚以待。”

林乐洋连连点头,“好,我以后一定不会骗你。季哥你真好,我上辈子一定积了很多德,这辈子才能找到你这样的男朋友。”简直比抽中亿万彩票还幸运!

“说什么傻话呢,你也很好。”季冕再次揉乱他的头发,笑道,“快吃吧,我听见你的肚子在咕咕叫。”

林乐洋捂了捂脸,然后拿起筷子开吃,想吃什么煮什么,不够再叫,两片嘴唇辣得红艳艳的。季冕吃得不多,绝大部分时间都用来照顾小男友,一会儿帮他递纸巾,一会儿帮他夹菜,眼里盛满温柔。

吃到半饱以后,林乐洋舒爽地叹了口气,感觉今天的约会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开心。他擦掉嘴角的油渍,忍不住亲了季冕一口,换来对方一声朗笑。

“再过几个月你就毕业了,打算去哪里上班?我有朋友在京市台,可以帮你疏通一下。”季冕替小男友倒了一杯茶水。

“到时候再看吧,我先把毕业论文写好。”林乐洋习惯性地低下头,掩饰自己的表情。他其实并不想当主播,反倒更喜欢演戏,却又怕季冕误会自己借他上.位,所以一直不敢提。

季冕喝茶的动作微微一顿,末了无奈叹息。他放下茶杯,似在斟酌,却最终什么都没说。林乐洋害怕他果真帮自己找播音主持的工作,也就没继续这个话题。两人沉默地用完餐,又沉默地回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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