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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蓝星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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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斯一家,之前便在这个牧场中工作,牧场转卖期间得到了赫夫纳的极力推荐,称他们都是霍尔西镇最优秀的牛仔。人生地不熟的丁翔入主蓝星牧场之后,自然留用了他们。

三年下来,老兰斯一家人在牧场中的工作勤勤垦垦,与丁翔的相处也算是比较和谐。当然,因为截然相异的文化理念和生活习惯,有些小冲突还是难以避免的。

好在,丁翔一直都很随性,对于老兰斯的日尔曼式固执,也无奈的表示可以理解。而与丁翔年龄相仿的拉姆就好的多,工作之余,经常与丁翔一起烤肉喝啤酒,偶尔还结伴去克拉马斯山的余脉中野营打猎。可以说,在美帝,拉姆既是蓝星牧场的牛仔,又是丁翔的朋友与玩伴。

“哇哦,好棒的小狗崽,BOSS,你这是要打算扩大牧场的养殖规模了吗?”

二手道奇公羊稳稳的停在牧场住宅区前的平地上,拉姆一眼便看到了后排座位上木箱里的五只山红犬。至于大黄和小黑,则完全被他忽视了。

“汪汪汪……”

灵性十足的两只田园犬感觉到了自己被冷遇,不满的大叫了起来。可当拉姆的注意力被吸引过来,想伸手抱起小黑时,却被小黑嫌弃的躲开了。

那眼神……直接让拉姆惨遭暴击伤害:“噢——上帝,BOSS,你从哪里弄来的狗崽,这简直太……我要杀了你!”

“汪汪汪……”

面对拉姆的毒手,小黑不甘示弱的露出小奶牙奋力反击,而它身旁的大黄也颇有同仇敌忾的气势,狂吠着冲了过来。

虽然在国内时,这俩货也经常的打闹,可同在他乡为异客,总得抱成团不是?

“哇……太棒了,BOSS,这都是什么品种的狗崽?它们太棒了,我敢断定,只要长大了,它们一定会是最棒的牧牛犬。”

手上被小奶牙咬了几口,拉姆反而更加的兴奋了,冲到丁翔的跟前,大声的嚷嚷着。就连平日素来稳重的老兰斯也忍不住将目光投向了这一群小狗崽:“丁,这是你家乡的狗种吧?我从来没有见过它们的样子。”

“没错。它们都是我从国内带出来的!这五只一样的,是华夏山红犬,长大后将是非常出色的守卫和工作犬,完全可以担当起牧牛犬的职责。那边的两只,大黄和小黑,都是中华田园犬,在我家乡那边,被称为土狗,忠诚度非常高的护家犬。”

“嗯,都是非常棒的小家伙。不过丁,你带回来的,不会仅仅是它们吧?”

“哈哈……当然不会。兰斯大叔,你看这是什么?”

丁翔拉过来装得满满的行李箱,打开后拿出几瓶烧刀子——东北特产的高度烈洒,其味浓烈,入口似火烧而得其名。

“哇哦,就是这个!谢谢你丁,我要的就是这个,冬季工作时,喝上一口就能暖和许多。”

虽然是德裔,可做了几十年的牛仔,老兰斯的性格中,不乏日尔曼人的固执和严谨,但也多了一些美帝式的直爽和洒脱。

传说中的西部牛仔,就仿若中华古代的江湖侠客。但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深入,美帝的牛仔已经变成了苦力和粗俗的代表。

几个人边聊边一起动手,将狗崽和行李都搬下车来,拉姆忙着去给狗狗们找新鲜的牛奶和肉食,而海伦大婶去了厨房准备大家的晚餐,老兰斯则与丁翔走进了斜顶木屋的客厅之中。

这栋木屋是蓝星牧场的主建筑,也是丁翔的居所。

丁翔打开了冰箱,拿出了两罐可乐,扔给了沙发上的老兰斯一罐:“兰斯大叔,这些天,那些大家伙们都还好吧?”

大家伙,当然指的是牧场里的牛,成熟期的安格斯无角肉牛,公牛都在千磅左右,母牛也达到了六、七百磅,是实打实的大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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