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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最初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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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然杨天一只是找个理由,好远离金京的纷杂漩涡,没想看看到这宝马后,也生出了惊叹之心,“好神骏的宝马!“

他真的动心了!

回到南魏后,这马牵着,他每天从东门走到西门,以后进宫都不坐轿子进宫了,路人得露出多少震惊艳羡的目光?

这一瞬间,根本没有什么表演的痕迹,杨天一兴奋的说道,要跟那起子狐朋狗友炫耀,红胭脂绝对能让他横扫所有的赛马,到时候年年第一!

正使兴趣这么浓厚,马场的人再不愿意,也只能婉转的建议,劝说,可惜都挡不住杨天一一颗爱马之心。他抬起头,想触摸红胭脂!

按照计划,最上等的烈马是不许外人碰触的。这要是被踢到了,伤筋动骨,嗯,那就有绝佳的理由可以拖延前往金京了。

可要是踢不到呢?

杨天一非常遗憾的,看着四个马场的好手按住了红胭脂,四双眼睛齐齐等着他行动。

这下除非马蹄子长了第五只,不然是伤不到他了。

轻轻的抬起手指,碰触了红胭脂的脖子,长长的鬃毛如水的流淌下来,遮住了黑漆漆的眼睛,那骏马的肌肤纹理,还有热气腾腾的温度,以及肌肉的硬度,都让他神经兴奋起来。

好笑的他忍不住生出尴尬:老子第一次见到赤果果的女人,也不过如此了。

怪不得老一辈说宝马名酒和美女呢,果然都是让男人热血上涌的!

他叹息的,退后一步,谨慎的拉开距离,既然第一层计划行不通,那么还有第二步呢。莫急莫急。

“知道正使老爷喜欢,不过这匹红胭脂不是我们马场的马。我们只是帮着代养的!没办法做主啊!“

“那能做主的人呢?“周至柔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不过语气是不容置疑的——言下之意就是,我们正使看中了,就一定要了!连一匹马都要不到,还当什么爵爷啊!

“这……“

马场的人为难无比,想到上面人的吩咐,只能道,“等等,我去问一声。“

不一会儿,便有一团红云飘了过来。

直冲冲的,冲到使者团的队伍。

靠近了,才知道这哪是什么红云啊,而是一匹匹红色的骏马,加上骑马的女子也是一身大红的衣裳,骏马齐齐奔驰,加上红云飒如风的袭来,才给人感觉是一片“红云“。

“你们就是南魏的使者?想买我的马,可以!“

为首的那名女子跳下马来,矫健的身手,比很多男儿都强。她随意的挥了下裙摆,大红色的衣袍在烈日下红得耀眼。

然而也不如她的美貌。

她不是江南女子那种柳叶眉弯弯,杏眼含情如一汪清泉的秀雅柔情的女子,而如北汉的风光,壮丽多姿,额头饱满,琼鼻高挺,整张脸庞立体而又因女子的柔和,中和了北人过宽下颔角——怎么说呢,美人就是美人,美丽是没有一种标准的。

都说瓜子脸好看,可见了这位红衣女子,才发现女人的下颔角略有点方,也是好看的,既大气又干练,生机勃勃,像是难以摧折的松柏,整个人的精气神都是向上的。

她站在哪里,哪里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杨天一被惊艳得魂魄飞走了一半,喃喃自语道“……美酒……美女……宝刀……宝马……“

显而言之,他的思绪已经不受控制了。

若形容此女的魅力,那跟他刚刚触碰红胭脂的激动是一样的,他第一次有了“想要拥有““无论如何这个女人是我的“。

“敢问姑娘芳名?“

“你是来买马的,还是打听大姐名讳的?怎么那么多废话。要红胭脂可以,一手交钱,一手交马!没有这个数,就别想了。“

红衣女身边的女子晃了下手掌,表示少了这个数字就不用谈了。

杨天一根本不需要表演,他眼下的所有行为,所有举止,就跟纨绔没有两样。或者说,他的本质就是个纨绔子弟?

厚着脸,他一副“我对你更有兴趣“的模样,问红衣女,“姑娘,小生有礼了。小生姓杨,名天一,年二十有六,乃是大魏国当朝一品肃谨公。“简单的自我介绍后,继续炽热的眼神看向人家。

红衣女淡淡一笑,“原来是肃谨公当面。估计你初来乍到,不知道我的名声。买马一事,可以商量。至于其他,肃谨公不妨仔细打听了再细思!“

说完,红衣女就掉头走了,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周至柔看着杨天一的呆傻模样,抿嘴一笑,听说男人的一生中,总会遇到那么一两个女人,让他们有“被雷劈“的触电感。不管这段异国恋,呃,异国单恋,是什么结果。能爱,勇敢爱,就是难得的人生经历了。

至于以后怎样,谁管呢。

大概脱离了南魏风评严苛的环境,整个人也放飞了。

周至柔只是稍微打听了下,有关红衣女的种种信息就扑面而来,原来八卦的人什么时候都有啊。

“一,她有丈夫。“

“二,她丈夫生死未知。“

“三,她发誓要等到丈夫回归。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短短几句话,浓缩了一个女人的一生境遇。

若没什么大的改变,红衣女这辈子的情感生活,大概就是这样了。

周至柔看着杨天一愁肠百结,心道,这算不算是达成最初的目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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