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洪琳每年都要回国好几次,每次回来,玉娘都不准她住酒店,要她住到家里来。洪琳对笠超很好,每次回来都要给他带不少的好东西:名表、皮包、名牌香水和皮带,知道笠超喜欢他那个小外甥,每次还要给乐乐带不少的玩具,和笠超一起去看他。
铃铛现在也学乖了,她对笠超是百依百顺,有求必应,尽量不惹他生气,弄得笠超感觉自己像是被洪琳包养的、吃软饭的小白脸,极不自在,时不时还要发点感慨:最难消受美人恩!要是让玉娘知道了,绝对又是劈头盖脸的一顿臭骂:身在福中不知福,人不宜好狗不宜饱!
有玉娘在一旁盯着,笠超也不得不做做样子,于是呼朋唤友,大摆筵席,每次都搞得热热闹闹的很隆重,尽量把铃铛哄高兴了,好跟自己老妈交差。但他那个样子像是在接待贵宾,而不是自己的至爱!
洪琳想和他独处,说些悄悄话、体己话,享受享受二人世界的温馨和浪漫,但笠超总找得出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搪塞她,弄得洪琳每次都很失望,甚至有些愤愤不平和恼怒了,这点连玉娘都看出来了。这时,她便会苦口婆心地劝洪琳,说毛毛的事业刚刚起步,作为他的未婚妻,一定要体谅他、支持他、帮助他,要互敬互爱,这样两个人才能走到一起,才能走得更远。
洪琳好委屈,跟玉娘诉苦道:“那为什么不能叫三哥到国外去帮我家打理一下生意,我爸每天忙死了,我都不得不到公司里帮忙。三哥人聪明,又会来事,他要是去了,能帮我爸分担他肩上不少的重担,我爸妈都那么喜欢他,信任他,而且我们洪家的这份家业迟早都是要交到他手里的,他越早接过去,以后就越轻松。他一天神神秘秘的,也不知道他心里到底怎么想的。”
玉娘知道儿子心里有疙瘩,不敢把他逼得太急了,便安慰洪琳说:“琳儿,再怎么说毛毛也是个男人,自尊心又强,又死要面子,你让他无名无份的掺和你家里的生意,他脸上挂得住?你别心急,这臭小子本事没学到多少,坏毛病倒惯了一身,等我和你大哥把他调教好了,收敛了性子,你们俩成了亲,再让他名正言顺帮着打理你家里的生意,现在时机还不成熟,还得由着他的性子熬他一阵子,心急可吃不成热豆腐。琳儿,这事你得听我的,命中有时终须有,是你的东西谁也抢不走,不然,我现在把他交给了你,你俩脾气都倔,一个不如意又闹起来,好嘛,那个坏小子你又不是不知道,找个借口又躲起来,那时候山高皇帝远,鞭长莫及,我上哪儿去找他,吃一堑长一智啊,我的傻琳儿。像现在这样,你辛苦点,时不时回国多和他聚一聚,培养培养感情,他这个人你又不是不知道,心软着呐!唉,我也想通了,晚抱几年孙子也是抱,总比没得抱的强嘛!”
洪琳听了大涩,把头埋进玉娘怀里撒娇道:“玉娘,你扯到哪里去了嘛?真是的!”惹得玉娘哈哈大笑,爱怜地抚摸着她的秀发笑她傻!
好在仲轩、博宽、怡菲对洪琳都很好,把她当成上官家的儿媳妇来看待,这让洪琳的心里感到踏实,回到锦都就如同回到了自己的家,自然舒适,如同和亲人们住在一起。
笠超也有良心发现的时候,太过冷落了铃铛,他心里也会过意不去,隔三差五的带着她去赛道飙下车,或是骑骑马,或是打打高尔夫,或是开车到一个很偏僻的地方品尝美食......笠超做的这些事,都会让洪琳感到莫名的兴奋,她觉得毛毛对自己其实还是很好的,她甚至还找到了一种很幸福的感觉。笠超的那些朋友她都认识,和蝈蝈特别要好,是好姐妹、好闺蜜。俱乐部里的那帮纨绔都爱讨好她,见了她都恭恭敬敬的叫嫂子好,这让她感到无比受用,也很得意,心想:“看来三哥也没有瞒着我和他之间的事情嘛,他这个人呀,就是面冷心热,好扮酷、装神,不知浪费了多少美妙的时光!”
只是洪琳不知道,每次把她送走以后,笠超浑身上下都会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舒畅感,像是搬走了一座压在自己身上的大山,又像是春蚕刚脱了一层老皮后的那般轻松自在。可是这种愉悦的心情维持不了多久,他的心便又会坠入无边无际的黑暗里,因为他看不到任何希望,看不到彼岸!
为此,笠超也常常回到农科院,到他干妈那里去住,除了逗乐乐玩,他还想在这里找回儿时快乐的那个自己,那个除了吃就是玩,没心没肺,无拘无束,天马行空的小胖子。可一切都是徒劳的,现在的他再也找不回过去那颗自由、灵动的心了。
于是,笠超尽量把精力都放在工作上,跑客户、商务谈判、签合同、贷款、开会出差连轴转,空闲时间便去飙车、骑马,或是拉着泽宇跑到赵贤他们刑警队去找人过招比划,或者看谁不顺眼,干干脆脆跟人家干一架,再或者和着波波涛涛小泉那帮纨绔到夜店喝酒买醉,有一次酒到酣处,他随便搂住一个靓妹妹引亢高歌道:“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管他娘的,喝酒!醉死算球!”
那时,怡菲已经住到自己买的那栋别墅里,笠超便把她在锦天府邸里的那套顶楼跃层的房子据为己有,常跑到那里去醒酒或带女孩子去那里鬼混,玉娘自然是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外面应酬,心里挺高兴得,想着这个混小子终于长醒了,明白事理了,知道努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