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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与龙战斗的部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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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托说。他眉飞色舞,绘声绘色地描述他如何踏上费伦平原,找到远古龙族最后的栖息地,挑战了一只有翼有角的成年雄龙。他敏捷地翻滚,躲过龙口中的火焰,用长矛刺中它的眼睛。他剥下有鳞片的龙皮,砍下龙角,把它们带回来。龙鳞打造成了他的盔甲,而龙角成了他最珍贵的收藏。他讲这些事,眼中的光彩更加明亮,我看得出他是如此自豪。

但我有点失望,我想听的不是这些。我以为他能讲更早的事情,远古时期人与龙战斗的事。那是他们拉阔尔族的祖先,斯坦帕部族的鲜血与荣光。他们用最沉痛的代价,换来了人类对龙战争的胜利。

可现在看来他还不如我知道的多。我给了他半只耳朵听着,心里默默回忆关于龙的历史。

龙,远古瓦罗兰大陆的生物。今日峡谷中河道上那条六分钟来一次的移动银行是它们的后裔,却远没有先祖的威风。远古时期,龙是人类最棘手的麻烦之一。它们贪婪,残暴,不择手段。它们的栖息地本在大陆西南费伦平原一带,却并不知足,不断向外扩张,想要掠尽所有财宝与黄金。

远古的人类与龙进行了多少次战争,具体数目不得而知,但至少持续了百年。一个很意外的事实是,与龙的远古斗争中,鲜有魔法师的踪迹。

因为那时的人还只会用火焰魔法——人类最早掌控的元素能量。而龙,所有的龙,偏偏都不怕火,哪怕是守护与征服两海之中的海龙都是。娇嫩的小火球打在龙鳞上根本毫发无伤,鳞片甚至都不会因此变热哪怕一点点。

因而人类对龙的战斗,唯有由最骁勇善战的勇士,持冷兵器与之殊死肉搏。龙鳞厚重难以击穿,能精准突刺的长矛成了最合适的选择。肚子,颈下,尾下,眼睛,甚至口舌。与龙的搏斗如此艰难,锋利的爪子与有力龙尾,口中喷出的炽热火焰,人类在它们面前立刻显得如此渺小。

能与龙搏斗的勇士,千万人中难以寻其一。有那么一段时间,与龙的战争中,人类节节败退,从灾难丛林到库莽古丛林,再到恕瑞玛沙漠。凡龙所及之处,生灵涂炭,鲜有人烟。

直到巨神峰。这瓦罗兰大陆上,与天空最近之居所。古老的斯坦帕族世代衍息于此,高山的极端环境铸就了他们比山石还强韧的身躯与精神。

龙不会放过巨神峰,它们从南方飞来,想要夺下这里的财富与土地。而斯坦帕族毫不畏惧。他们举起长矛与圆盾,踏在被火焰席卷的土地上,迎战那遮天蔽日的巨大身影。一片人倒下,立刻再有新的人捡起他们的盾与矛补上。古老的斯坦帕语中,没有退缩二字。

他们胜利了,惨胜。来犯巨神峰的龙,就永远地留在了山峰上。而原本遍布莫格隆平原的斯坦帕族,几近全灭。

这是人类对龙的战争史上的第一场胜利,转折之战。那之后人类终于开始反攻。人类最好的战士,斯坦帕人,他们已经打不动了,仅存的几个聚落汇合退居于巨神峰脚下休养生息,也只能休养生息。现在必须轮到其他人站出来。

于是大陆上的不同部族逐渐达成了同盟,带着对斯坦帕族的敬意与对龙的怒火。其后历经几十年,他们一点点攻回家园,夺回财富,将龙群赶回费伦平原,令它们不敢再踏出半步。

只是战争中死去的人,无论是斯坦帕族的,还是其他部族的。这些人,他们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而屠龙从此成了斯坦帕部族一项最神圣的传统,为纪念那一场如此惨烈的战役,也为替这些永远不会再回来的先人复仇。潘森的部族拉阔尔,他们是从斯坦帕族演化而来,也继承了这个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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