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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诸神的由来,权柄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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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个时候一般都是要引动位面意志的附体进行协商。调解矛盾,而被附体的代言人都会被认为是“无用之物”

位面意志会直接抹除意识!留下一个空白没有意识的神明之魂和神躯。拥有的财富直接被它们的位面吸收,化为能量。

所以代言人的换代特别快,一千零一可能是个玩笑,但是从“代言人”这个“职业”出现的时候到现在数量一定超过了一千。宇宙中有无数的法则力量。

法则并不是那种所谓的“火之法则”“水……”“土……”云云。

而是神明成神的根本————权柄的主体!

犹如地球古老的埃及文明九柱神里的太阳神——拉!

他的权柄就可以称为“太阳”

宇宙中和太阳类似的星体无数,有的并不一定是像地球的太阳一样发光发热。甚至有的截然相反,但是就从地球那个世界来说,“拉”想要掌控太阳权柄就必须领悟“光”“火”和太阳的属性相近的法则才可以凝聚出权柄的形体。

奥林匹斯诸神中同样有着太阳神“阿波罗”的存在。

凡是拥有真神存在的神系几乎都有着“太阳”这个权柄,只因他们生活在地球,太阳对于地球是不可缺少的!

但是但从“拉”“阿波罗”二者的地位来看,“拉”是九柱神之首,一个神系的主神。

阿波罗只是奥林匹斯十二主神之一,地位比不上。单从后世的遗迹规模以及留下的力量来看,力量更是远远不如前者。

有了权柄的神明,才是真神。当然,也有一些没有正式成神的,他们领悟法则到了一定程度虽然不能凝聚权柄主宰一方但是依旧可以通过自己的法则影响和其相关的事物。

权柄是由法则凝聚的,通过权柄扩大自己对世界的影响,从而更好的提升自己的神力。

列如:一个世界没有太阳,那么如果“拉”出现在那里,就可以通过自己的权柄凝聚一个“太阳”然后通过太阳对世界的影响吸收众生的信仰增加自己的力量,然后在经由“拉”扩大权柄的影响。

如果那个世界有着和“太阳”类似的事物,比如另一个星体,却不叫做太阳。那么“拉”可以用自己的权柄吸收它,将它纳入自己的“太阳权柄”之下。

总的来说,诸神通过自己的权柄影响世界,影响的越大获得的信仰越大。

奥林匹斯的诸神之战,就是诸神为了扩大自己的影响利用自己的权柄互相征战。

并不一定要生灵记得这位神明,记得他的权利所在。只要神明的权柄影响到了生灵的生活,那么就可以吸收到生灵的信仰。

当然,太阳对地球的影响无比巨大。宙斯掌握的雷霆在很多人看来比不上“太阳”

光明之神、闪电之神、法律之神、秩序之神、正义之神这些都是对宙斯的称呼。当然,他并不是真正掌握了如此多的权柄。

雷霆可以带来光,而雷霆在世人看来是正义的,对神对罪恶的审判。所以宙斯又有着如此之多的称谓。

“拉”的“太阳权柄”看来似乎比“宙斯”“雷霆权柄”影响更加巨大,但是权柄的来源是法则,法则的来源是宇宙!

从这个宇宙来看,“太阳”比起“雷霆”就算不上什么了。

雷电是最初的元素之一。当然,并不是说“拉”就不如“宙斯”

只能看他们的法则领悟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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