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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二十一 放下针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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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暴露目标的狙击手有两类,其一是大方无比的,其二是活够了的。

这位哥则二者皆不是,他在队里是出了名的抠门的,那家伙,吃独食不说,队友向丫借钱等同要他老命。活够了?当然不,年方三十,正直享受人生享受生活之际,虽说是个光棍,但月薪收入还是客观的,嫖娼赌博也是皆不误,也是五毒俱全选手,怎可轻易抛头颅,洒热血。所谓故意露出隐蔽点,主要原因便是心里头憋着口火气,想撒撒,不过这撒了把火,却丢了条命。

利用步枪点狙的技术实力至少要在枪王以上,接近魔尊枪王级别的人则如同家常便饭。因为,点狙之技术,需要一定的耐力,高度集中的注意力,敏锐的洞察力和视力,超前的意识和变态的枪法。哪怕是三百米开外,也可一枪爆的黄金头。

但问琳达可有这等高超技术。琳达:**!!!你丫问这问题就是在赤果果(luo)的玷污我的人格侮辱我的自尊践踏我的人品。

从来也都不多开半枪,就算对方有着超高质量的防弹头盔,也必死无疑,众所周知。ak47的7·62毫米大口径步枪弹是无视ac的,而且对于头部的伤害却有着恐怖的伤害加成,一枪下去至少在150点hp以上。当然扯淡到游戏之中是如此,现实更是残酷到蛋疼,ak的枪弹结构和那坑爹的达姆弹极为相似,威力也大同小异,一枪从前面的皮肉打进去,从后面出来便是一个大洞,补都没法补。这不,从正面看这位潜伏狙击手的前额只有一个性感的小洞洞,死的还真不算难看。可从后脑往前看,就会怨自己眼贱了,尼玛,全空了,脑浆子都带出去一大半!!!琳达又杀生了。我弥陀佛!

威胁以消除,万事大吉,马晓天朝琳达竖了个竖大拇指,毒!

接下来的战斗就好打多了,虽然有一名端着rpk的潜伏机枪手时不时的威猛的爆射而来几颗略有威胁弹弹,可枪法同样风骚的马晓天只一枪便打的其脑壳翻飞。

残余的数名潜伏小兵,马晓天和琳达利用烟雾弹的掩护下宰了个精光,几乎都算是近身,脸贴脸抽耳光了。琳达用枪托砸死俩,马晓天用脚上的大头军用皮靴踹死仨。

如今的他们杀个人堪比碾蚂蚁,当然,此等为夸张的修辞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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