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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 > 女法医快到碗里来 > 060 是她!

060 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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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将她的肚子剖开,取出内脏,清洗干净装在红色塑料箱中,扔在火锅店的送货车上。你又把尸体的肚子缝合上,然后给她梳头化妆,换上当季最新款的礼服,最后运到服装店摆在橱窗里。”

“我没有杀人!”蒋粤听了吓得尖叫起来,“妈呀,太吓人了!警官,我胆子小,你不要吓我啊。”虽然零零散散听见些关于这个命案的小道消息,可这样完整详细的情节描述还是第一次知道。

他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场景:凶手拿着刀,在漂亮女孩无暇的身体上面划过,血“噗嗤”一下窜出来,溅得凶手满头满脸。凶手并不在意,反而露出满足惬意的笑,把手伸进女孩的肚子使劲掏出来……

“啊~”他飙得高音让大伙的耳朵根子都疼起来。

这家伙,比老娘们还能吱吱!陆离离他最近,冷不丁听见这动静一皱眉。

“我没杀人,我不是凶手!”他一个劲的重复这两句。

用力过猛,把人吓蒙了。看样子攻破心理防线这一招要讲究度,不是谁都能游刃有余啊。

陆离给他倒了一杯水,“把你知道的全都说出来,我们不会放过坏人,同样也不会冤枉好人。”

他喝了几口水,又张罗要上厕所,回来之后整个人显然镇定了许多。

林瑞打发下属过来进行活检,取了蒋粤舌面的唾液化验,结果明天早上就能出来。

“你们要化验什么?”蒋粤明显有些慌乱。

“我们在死者的口腔中发现血迹,而且是罕见的RH阴性血。如果证实是你的血迹,那么就有证据证明你是凶手,我们会依法把你移交给检查机关。”

“RH阴性血?”他显然吃了一惊,满脸都写着“有事”两个字。

“我并没有杀她!”他再次强调,犹豫了一会儿又说,“其实我认识唐宁,之前在街上遇到。我见这个女孩子有气质又漂亮,就留了电话想培养她做明星,之后打过两次。而且在她死的前一天见过面,也就是丢礼服的那一天。”

“哦?你们见面做什么吗?几点碰面,几点分开,有没有其他人在场,统统详详细细的说出来!”

他稍微想了一下,接着说:“那天大约是下午一点左右,当时她是自己一个人来的,想要参加典礼却没有邀请函,被顶层的保安拦下来。我去那边找人,她突然喊我的名字。我认出是她,就跟她聊了几句。原来她是燕妮的粉丝,过来找燕妮合照签名。

我看见她漂亮可爱,就……就有些喜欢。你们也知道,现在的女孩子都很随便,又都想要做明星,只要给她们一丁点的好处就能跟她们上床。

我假说带她去找燕妮,却把她带到我的房间。我先用语言试探,她没什么太大的反应,我以为她同意了。

可没想到她开始挣扎,还说自己的表哥是刑警。我知道女孩子都是口是心非,嘴上说不要,心里却高兴。我把他扑倒在床上,她却拼命地打我,还把我的脖子咬出血。

其实我也是个有身份,讲究情调的人,这种事情你情我愿才好。我放开她,她就跑了。我觉得脖子很疼,就去卫生间照镜子,发现脖子上面有明显的牙印。

我不敢露出来,只好换了件高领衣裳,出来就去二楼找燕妮。小马她们正在里面,说礼服丢了。我马上想对策,接连几天都在忙,直到看报纸写唐宁的事,旁边还有一张她的生活照,这才知道她死了。

可她真得不是我杀的!不然上次你们打电话,我也不可能来。这不是自投罗网吗?”

这是个人渣!利用自己工作的便利诱奸花季少女,还说什么有身份讲究情调。

“老实交代,你用这种办法强女干过几个女孩子?”陆离真想一拳头打扁这张欠揍的脸。

“警官,冤枉啊。”没有证据他怎么可能老实交代,“这是第一次,我也不是什么菜都吃!”

曲寞一直没说话,偶尔在他的黑色笔记本上写几笔。

“一号那天,也就是丢礼服的第二天下午六点以后,你在哪里做什么?三号那天晚上九点半左右你在哪里?”陆离再次追问着。

“我还能干什么?燕妮那位小祖宗住院,每天都有记者来医院,还有粉丝探望。我忙得不可开交,从一号忙活到三号早上才陪着她回家。

到了家,她又发脾气说家里脏,打电话叫两个助理过来打扫。我有些累,就先回家休息了。回到家我就洗澡睡觉,哪里也没去。”之前林慧也提到三号晚上被叫去燕妮家里干活,倒是对上了。

“这一个人住?”陆离看见他点头,接着说,“那就是说,三号晚上九点以后,没有人能证明你到底在做什么。而且一号六点以后,你是否一直在医院也没有人能证明。也就是说,你有杀人和抛尸的时间,而且有动机。”

“警官,我真没杀人,我冤枉啊!”他听见这话急了,跳脚嚷起来,“我手无缚鸡之力,怎么杀人?还掏内脏这么恶心,额。一提到就想吐,我可做不出来!”说着掏出纸巾捂住嘴巴,一脸的嫌弃。

“化验结果明天出来,你有重大嫌疑,暂时还不能放你离开。”

蒋粤,年纪三十二,男性,本科学历,常年在娱乐圈打滚对美妆、服饰都有一定的研究。独居,有车,性格——女性化。

他身上的特征有百分之五十符合曲寞之前对凶手的描述,又有作案的动机和时间。要是明天早上化验结果出来,证实死者牙齿缝里的血迹是他的,那么就*不离十了。

“他不是凶手!别把太多的时间浪费在他身上。”曲寞却肯定的下了结论,“礼服、蒋粤、唐宁、悦来酒店!凶手发现礼服带走了它,杀了死者把礼服穿在她身上。礼服是从悦来酒店拿走的,唐宁恰好在那个时间段出现在那里,凶手会不会在那里看见死者了呢?

按照蒋粤的口供,死者那天是大约下午一点半离开他的房间。马上去酒店调取监控录像,看看能不能有新的发现!”

果然,他们通过查监控录像,找到了唐宁离开酒店的身影。

“找到她去酒店时的影像!”曲寞一直盯着屏幕。

上面的唐宁背着双肩包,一身休闲运动的打扮,脚上一双平底帆布鞋。

很快,另一份录像被送过来,曲寞让人同时放两个录像,让众人对比着看,“发现什么了吗?”

众人都盯着屏幕,觉得她除了出来时头发有些凌乱,其他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啊。

“停!放大!”曲寞命令着。

两个镜头都定格在背包上,众人细看才发觉两个包包被撑开地程度不一样。后者明显鼓溜了很多,包口的抽带微微松开,露出一点点白色的东西。

曲寞再让人把镜头停在她的表情上,前后差别不大。

“刚刚遭遇了色狼,差点就被强女干,表情中却带着一丝雀跃,这不合常理。而且她的背包里明显多了东西,可能是那件礼服。”

陆离分析着,“唐宁的性格大大咧咧,有些像男孩子。她遇到那样的事,当时可能气愤多于害怕,却肯定不能是雀跃。一定是跑到楼梯附近,偶然看见那件礼服,小姑娘自然都喜欢漂亮衣服,所以她一扫心中的郁闷甚至还有些兴奋。”

查了一圈,还以为找到拿走礼服的人就会顺藤摸瓜找到凶手。可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礼服竟然是被唐宁拿走了,这条线索又断了。

“曲队,我有了些发现。”王仁甫气喘嘘嘘的进来,先咕嘟咕嘟喝了一杯水,然后才接着说,“唐宁同寝室的同学反映,她被害前几天晚上从外面回来,明显有些兴奋。她说那天有些倒霉遇见个娘娘腔色狼,不过祸兮福所倚,竟然有意外之喜。

同学追问,她神神秘秘不说,只说过几天会在系里的舞会上亮瞎大伙的眼睛。而且失踪那天,她说去逛街买鞋子,要陪漂亮的衣服。”

“我们看唐宁失踪那天的录像,双肩包里鼓囊囊,明显是塞满了东西。要是我推测的不错,她一定是带着礼服打算配一双合适的鞋子。”曲寞肯定地下了结论。

原来如此,这样一来就很好解释礼服为什么会穿在唐宁身上了。

“不过这样一来,死者在酒店遇见过凶手的可能性就没了。”陆离觉得线索一下子就断了,反而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查。

“不!只是可能性降低了。”曲寞不同意,“死者不会跟一个没见过面的陌生人走,还一起吃饭、喝酒。他们一定碰过面,而且凶手还给死者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抓紧给死者的父母录口供,看看能不能有发现。”

唐宁的父母全都病倒,孟哲一直在医院照顾。陆离曾经去过一次,一提唐宁他们的情绪就控制不住,自然也没问到什么。

第二天,法证科那边出结果,证实死者牙缝中的血液正是蒋粤的。这个结果在大家意料之中,人是暂时不能放了。那样的人渣关几天也好,免得他出去祸害少女!

陆离又去医院,见到孟哲整个人瘦了一大圈,不由得有些心疼。可失去至亲的痛苦,旁人怎么劝解都没有用。他能做的只能是努力找证据,尽快把凶手绳之以法。

“老大,案子现在怎么样了?”孟哲一个劲的追问。

可他在停职期间,按照规矩又需要回避,所以陆离不能透露关于案情进展的细节。

------题外话------

宝妈累到不行,睡到两点半又起来码字,四点五十二分,终于码完六千。亲们,别再嫌弃字数少,宝妈真得真得尽力了。打哈欠,再睡一会儿,又要起来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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