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小说

繁体版 简体版
读小说 > 小人物的英杰传 > 14.这是天马的独舞

14.这是天马的独舞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话说绝影刚一被召唤出来还没等着走出李家的马厩,就被偶然经过的苏小萝莉看到,然后这匹精的有些不像马的绝影童鞋立刻看出了跟着哪个主人走比较有钱途,当然,也不排除这是在发泄自己长时间没被召唤的不满,于是绝影童鞋立刻主动向苏小萝莉靠拢投诚,表现的那叫一个亲昵。同时,也看的李书实那叫一个泪眼婆娑,果然还是爪黄对自己最好么。

对于这个前来投诚的小叛徒,苏小萝莉表现出了其胸怀广大的一面。于是,作为曹纯的参赛马匹的绝影的所有权却不在骑手的手里。虽说这在现代的赛马比赛中那绝对是正常现象,可是在这个时代,呃,似乎也不是什么绝无仅有的现象啊。

至于看着绝影两眼发亮的曹纯小盆友,一听到这是某只暴力萝莉名下的马匹,除了露出了无缘相伴终生的苦涩表情之外,就只剩下斗志满满发誓要为自己第一个单相思的对象拿回一个冠军的誓言。为了不打击搔年难得的中二情怀,李书实决定还是应该安静地走开。

当然,并不是说李书实这边就稳赢不输了,因为他们的对手同样非常强大。

阿哈尔捷金马,这是这**在现代的称呼,在东汉的时候,人们更多的是以他们的出生地命名他们,叫他们大宛马。而在爱马人的眼中,他们更为喜欢汉武帝起的那个名字――天马。

是的,别名汗血宝马的大宛马完全当得起天马的称呼。

他们美丽,不但颜色之多无马可比,而且远远看上去都是那么的闪闪发亮。

他们矫健,在千米跑这项短距离冲刺比赛中,大宛马可以跑出1分07秒的成绩,仅仅比跑到53.7秒的英国纯血马或者54秒的阿拉伯马稍差,远远胜于1分二十几秒的蒙古马。而且要知道的是,无论是英国纯血马还是阿拉伯马,都是经过了无数代人的基因改良才拥有今天的成绩,唯独大宛马因为不善于和其他马种杂交而基本上保留了古代先辈的基因。也就是说,吃老本吃到今天竟然还能不被其他马匹落下太多,他们的祖先是何等风驰电掣的存在。

他们坚忍,他们能够在84天内跑完从阿什哈巴德到莫斯科的4300公里的路程,也曾经创造过连续十天每天行进150公里的骄人成绩,他们更可以在一场赛程为3200公里、赛期60天的比赛中,54匹参赛汗血马都坚持到了终点。

他们温顺而又聪慧,不仅通人姓而且极其敏感,所以他们完全无法由陌生人来驾驭(曹纯:绝影酱,不要踢我,我给你吃好吃的玉麦。苏小萝莉:哟~小绝影,不要调皮哦。绝影欢快的跑到苏小萝莉身边求蹭蹭。吕布曰:赤兔,今天晚上我和你一起睡吧)。

所以,天马们的对手只有同样身为天马才能与之媲美,而如今天下间拥有最多天马的势力是谁呢?一个是天马的故乡所在地大宛,而另一个显然就是大宛的宗主国大汉。

大宛距离这里足有万里之遥,显然不可能组团前来参赛,可是近在眼前的汉帝刘宏显然不介意领着自己马场出产的大宛马出来显摆显摆顺便让那些胡人尤其是原本将大宛马展现给大汉的匈奴人看看大汉的财力与威势,让所有人都看一看上邦大国的风采。

只不过,刘宏的计划真的能够顺利的实施么?

“你还真别说,不愧是曾经辉煌过的匈奴人啊,即使已经到了今天这般田地,可是好东西还有不少啊,还真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这下子可有好戏看喽~”

以上,是和匈奴关系颇为密切的李家一脉的年轻人李达告诉李书实的。当然,作为前者提供给李书实情报的奖赏,李书实也非常“慷慨”的将刘宏那边的情报交给了他,至于他是将那些情报贩卖给匈奴人还是当做人情送给对方李书实就不在乎了,反正除非下毒下泻药,否则真正决定比赛胜负的还是靠着战马的实力与战马和骑手间的配合啊。

p.s.大学一个寝室的同学要结婚了,这两天来这边拍结婚照,寝室的同学趁机聚一聚,明天和后天的更新可能不太稳定。哎,不知不觉中大家都到了成家立业的年纪了,唯独咱还在迷茫着,不安、惭愧……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