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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民以食为天 第十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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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天奇也夹了两筷子,咯吱咯吱的嚼了半天,对楚笑癫低声道:“倒是有些筋道,楚老弟,这就是花生苗吧,我记得我备下的材料里面就有花生苗,妙得做的如此筋道!”

楚笑癫不答话,对红衣郎笑道:“红道友对这道菜有何见解?”

红衣郎正用筷子夹着一根菜仔细观看,听见楚笑癫的问话,先将那菜放入口中细细品尝,却不这菜,先道了一首诗出来:“千叟宴上比来头,敢有银条夸海口,前朝多少宾客宴,它是压桌第一口。”

“我也觉得是银条,先些日子到河南才吃了银条,不过在河南吃的银条脆嫩多汁,一时间不太确定!”一人懊恼道。

“这位道友答银条就是错了,我答银条便是对了。”红衣郎不紧不慢的:“此银条非彼银条,在下对美食颇有所好,誓要尝遍人间至味,我在河南寻访美食时,就吃过银条,确实像刚才那位道友所言,脆嫩多汁。不过我在银条的原产地无意间听到一条隐秘:这银条原本在偃师伊洛平原上‘帝喾祭庙’南方的寺庄中出产的方才称为正宗,银条物性奇特,能受纳土中的些微灵气,传在‘帝喾祭庙’南方寺庄下曾经埋藏有帝喾先圣用过的法宝器具,这法宝灵气外溢滋养一方土地,其上生长的银条口感筋道,效能疏筋活血改善身体功能。宋末大乱之时,有人趁乱盗走帝喾法宝,银条没了灵气滋养,品质慢慢变差,到如今这银条早已不是当初的银条了。据在帝喾法宝被盗之后,有人将正宗的银条移栽了部分去,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是楚家前辈移栽去了,就是不知道用什么法子保持住了银条的原状。至于做法,就取银条本味为上,开水焯熟,略加调味便可,可笑现如今有人以银条炒荤腥之物,不明物理,贻笑大方!”

“红道友所不错,连这段往昔故事都了解的如此清楚,银条确是我家族先辈趁其灵气未失之时移栽到了家族菜园中,这银条到了我楚家菜园,自有法子让它生长。红道友从菜品到物性再到故事,一一道来,看来也是我美食中人啊!这道菜名为银丝带,红道友又对!”楚笑癫评判道。

大家啧啧称奇,其中不少人以前也吃过楚家的这道菜,知道菜名,但是不知道其中还有这种典故。

“下一道菜是烩八珍,还请红道友评。”楚笑癫对红衣郎也有些佩服,先出下道菜的名字,指明要红衣郎评。

这道菜上上桌来,红衣郎先观再闻,细细品尝片刻道:“原来是周礼珍用八珍,这八珍本来应是龙肝、凤髓、豹胎、鲤尾、号炙、猩唇、熊掌、酥酪蝉,上古之时,龙肝、凤髓还有觅处,现在多用他物替代。这道菜中凤髓替为雉髓,不错!但是这龙肝用飞龙肝来代替有些不妥,雉鸡属禽类,飞龙也属禽类,这大类上就不相符合。飞龙肝利行血泄气,与整道菜固本行气不合,这……不知楚道友是何意?”

楚笑癫笑道:“这话红道友可就左了,这道菜用的是金龙肝代替龙肝……”

着夹了一筷子放入嘴中,嚼了两下脸色一变:“这不是金龙肝!?乌大哥,这?”

乌天奇也变色道:“这道菜的原材料都是按照楚兄弟所准备的,应当不会错?这事由李二子采办,我看他现在是不是又喝高了,你们把二子找出来醒醒酒!问清他采购的经过?”

这李二子果然是喝多了,众人纷纷是泼水的泼水,灌酸梅汤的灌汤,不大会工夫,李二子转醒过来,见大家都围着他看热闹,正摸不着头脑,乌天奇挤进来问道:“二子,烩八珍的材料叫你采办,这龙肝凤髓你是怎么办的?”

二子见问到这个顿时来了精神:“老大您问这个,野鸡好找!但是那黄色的花尾巴榛鸡可真不好找,还只要鸡肝,市面上的被我买干净了,凑不足数,我可是化为了原形在老林子里面呆了半个月才抓足数的。”

旁边已经有人捂着嘴笑开了:“这子,金龙就是黄色的飞龙那?果然有见地!”

原来金龙是一种蜥蜴,也叫五爪金龙,飞龙则是东北大兴安岭一代常见的花尾榛鸡,肉质鲜嫩,是一道名菜。李二子见是做菜的原料金龙,自以为就是金色的飞龙,也就是黄色花尾榛鸡,至于为何简写成金龙,被他自行脑补过滤了,这下可闹了个大笑话!

楚笑癫也是哭笑不得:“乌大哥,算了,也怪我当初没明白,应当是五爪金龙就好了。”

“五爪金龙,那子能全部给弄来五只脚趾的榛鸡来,二子,下去喝你的酒去,罚你一个月工资!”乌天奇道,一脚把二子给踹到了他原来坐的椅子上坐好,力道掌握的十分精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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