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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秋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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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历201年10月7日。

秋日的上午,阳光暖暖的抚慰着风,逐渐吹去了大地上翠绿的生机,也吹来了丰收与欢笑。

出了蒙巴城,往西北方走上40公里,有一座名叫星巴的山。“星巴”在古通用语里意为突出,这也充分说明了这座山的特色。它绵延十余里,最高峰不过1200米,绝对高度不过尔尔,但是坐落在这片广阔的中央平原上,那就是名副其实的星巴了。

星巴山硬生生地将周围地势拔高了几百米,让这块地域内的植被与别处大不相同,尤其是东坡半腰处的细叶枫林,方圆几千里只此一处,每到秋天枫叶褪色,红、黄、蓝、紫四色交叠,是蒙巴公国有名的胜景,而蒙巴城里多的是喜欢附庸风雅的贵族巨商,会把这里当做风水宝地,也就不奇怪了。

贵族们春天来踏青、夏天来消暑、秋天来赏叶、冬天来过节,一年四季,这山上总是热闹胜过小镇集市,东坡的枫林里,隔上几公里就有一处行庄。

与之相比,山阴的西面就不怎么受欢迎了,这里没有彩叶美景,只有密林野兽,倒是个打猎的好去处,但是在首都贵族圈里,热衷于吃野味的不少,喜欢自己去打猎的却是不多。

地方贵族总是这样嘲笑首都贵族:蒙巴城里血统纯正的赛马总是不缺,可惜这些马大多是用来牵着散步的,当它们因为长时间没有奔跑而躁动不安时,它们的主人就会牵来几匹拉车的小母马,让它们变成软脚虾。于是第二天它们的主人就可以像个骑士那样骑在它们身上了,然而第二个月它们就只能自己去拉车了。

当然,这笑话只能用来嘲笑那些大腹便便的掌权者,无论在哪里,少年纨绔贵胄子弟都有着差不多的爱好,遛狗逗鸟好勇斗狠是他们的天性,在这没有战争的年代,唯一能一边遛狗一边显示他们勇武的活动,也就只有打猎了。

这几日正是赏叶的好时光,星巴山东坡早已住进了不少贵族,这天气也正是打猎的好天气,一群随着家里同来的少年们一大早就聚在了一起,呼啸着翻过山坡扎进密林,折腾得兽走鸟飞,一路向西犁了过去。

因为狂欢节将至,参加狩猎的少年们特别多,其规格也比往日高了许多,甚至从弓猎改成了弩猎。

带队的是公国三王子多德和四王子爱德华,随行人员包括了了蒙巴城里一半的男性世家子弟和一部分骑得了马、射得了箭的小姐名媛。

有女人的地方就有争端,这话一点不假,一上午还没过去呢,庞大的一个狩猎团就分崩离析了。

泡到女人,自然要挑没人的小路走,也许发生点故事,也许发生点事故;没泡到的就比较凄惨,脸皮厚的还可以直接回行庄,面子薄的也就只能找个没人的旮旯,自己发泄怨念。

光泡妞不打猎,这狩猎玩的是什么啊?!

会问这种问题的一定不是贵族,带着女孩子出来打猎本来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玩的就是这个调调。过了一上午,女孩们要么已经上手,要么已经被别人上了手,这时候再弯弓射箭,射给谁看?!

至于猎物……嘿嘿,你以为带来的侍卫是干嘛用的?!

从早上折腾到中午,狩猎活动基本上大局已定。

女孩子肯定不够分,每次都是,想争到一个得费不少心思,射箭射不准的话,搞不好还得卖卖力气,甚至亲自上去见见血。这就是游戏规则了,女士小姐们如果不是为了这种众星捧月争风吃醋的虚荣,干嘛出来遭这份罪?!

不过游戏相对来说也算公平,平时宴会时总是有绅士风度的家伙吃香,甜言蜜语、长篇大论、诗歌、音乐、笑话,只有懂得这些手段才能有机会一亲芳泽。

而打猎么,自然是为了彰显勇武。平时没机会的,现在未必就没机会,平时最受欢迎的,这时未必就受欢迎。

四王子爱德华有一个温柔知礼、气质出众、知识渊博的母亲,受母亲的影响,爱德华虽然不至于讨厌舞刀弄枪,但水平顶多也就停留在刺剑表演上,实在不太适合这种场合。平时也就罢了,起码在身份上没人能和他相比,今天他那个已经是5级剑士的三哥也来到了猎场,自然轮不到他一枝独秀了。

所以,当爱德华和他的三哥多德同时向同一目标发起进攻时,毫无疑问,他败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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