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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私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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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修是选秀歌手出生,十六岁出道,至今已经有七年,七年间内出过三张专辑、发行过三张ep、六七首单曲,只要他参演的电视剧、电影基本上都会让他来唱主题曲,有他名气大、流量高的原因,更因为童修的嗓音纯净、音乐素养高,演唱技巧也在不断的练习中进步着,找他演唱能够省却很多时间。

今天初来b城,刚刚接触歌曲,童修的主要任务是熟练歌词、揣摩音乐中的情感和试唱寻找感觉,他毕竟很长时间没有唱歌了,需要适应。

秦和宜来的时候,童修恰好从录音室里面出来,明亮的双眼、灿烂的笑容,重回熟悉的舞台,让他的身心愉悦、神采飞扬。

“你再熟悉一下歌词,演戏的时候应该发现了,林飞进入下水道之后是很矛盾的,他性格中天生就带着懦弱和自卑,胆怯已经成了根本,主题曲的前面三分之一就是如此。后面来到了下水道之后,在所有人中他是最身强力壮、年富力强的,自然而然把自己放在了领秀的位置上,忐忑、兴奋交杂。到了后面,发现一切只不过是他的妄想,在幻想中彻底改变的人格让他做出牺牲自我、拯救他人的举动,音乐的最后部分便是可笑、惊愕、壮烈的。主题曲就是根据林飞的人设创作,需要贴近林飞的感情。嗨!”

梁欢青在大腿上拍了一下,说道:“你是主演,对林飞的分析应该比我透彻得多,我还跟你讲这些,班门弄斧、班门弄斧喽。”

“梁老师是从音乐的角度给我分析,和演戏是两个感觉,我受益匪浅。”童修认真听着梁欢青的讲解,哪怕在演戏的时候他把林飞的角色特点、性格变化琢磨了上千遍。说句鸡汤点儿的话,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听听每个人的意见,好的采纳、不好的听过就算,就算是进步的不多,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便可以发生质变。

“我就喜欢你这样谦虚的年轻人,现在有些人调子都抓不住呢就对我写的歌指手画脚的,那个新晋女演员叫啥顾什么的,让我改歌词不算还改曲风,要清纯柔美的,也不想想是否和电视剧合适,简直是不知所谓啊。不说这些,气人。”梁欢青摆摆手,结束这个话题,他抽抽鼻子,眯着眼睛四处寻找,“我好像闻到了香味儿。”

童修还以为他要继续说关于歌曲情感分析的事儿呢,没有想到是被香味给诱惑了,指指休息室的桌面,“老秦把晚饭送来了。”

“对的,梁老师,今天晚上我们吃面,还有下午做好的卤味。”秦和宜把大碗的盖子揭开,香味更加浓郁,每一缕的鲜香中都像是游着虾子,勾着人往河底龙宫里头探险。

在美味的面前,所有词汇都是贫乏的,总结归纳起来就两个字——好香,就一个动作——吃。

梁欢青的副手和助理今天并没有参与到正式工作来,只是与童修进行熟悉,拿上衣服和包就要走的,当秦和宜揭开碗盖的时候,他们的眼睛都亮了,河鲜面汤色纯净清亮、清新自然,却不会让人觉得寡淡,加之味道的浓郁诱人,他们的步子就迈不出去了。

“老师我们能够在这边吃晚饭吗?”副手是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腆着脸问梁欢青。

梁欢青指指桌子旁的秦和宜,“那你们要问面的主人了,哈哈,我做不主。”朝着秦和宜挤挤眼睛,就见到两只眯缝眼上头厚厚的眼皮抽搐了两下,“最好不要答应,这样少了抢食的人。”

不得不感叹,眼睛小、肿眼皮的人真的不适合做这个动作。副手几乎想捂上眼睛,转头问秦和宜,渴求地问道:“我们能吃吗?”

秦和宜点头,“当然能,面做得够多,就是有大家的份的,以后就麻烦大家多多照顾童修。”人情社会,打好交情那是必须的,秦和宜深知道理,用美食打动人心是最直接、最快速的方式,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在工作中哪怕不能够给予童修帮助、也不会使绊子。

“哈哈,童大明星才要多多照顾我们呢,听他唱歌就是享受,录制上赶一赶,四五天就可以结束了。”副手一听里面就有他们的份,心里面就乐开了花。

碗是一个大肚的深婉,又有汤水覆盖,揭盖后也看不出来里面面条的数量,还真是让人怀疑没有足够的数量满足所有人,这么好闻的面条要是不吃上一口抱憾终身啊。

童修笑嘻嘻的站到秦和宜身边,“老秦的饭菜那才是人间享受呢。”

“那介意我一起享受享受吗?”

声音从门口出来,众人望去,半开的房门处站着个高挑修长的男人,白色的高领毛衣、深蓝色牛仔裤,很简单随意的打扮,容貌灿若桃花,眼睛却深沉似海,并不如容貌那么明媚,是个漂亮到妖冶却绝不会让人觉得软弱的男人。

相反,从男人出现之后,秦和宜的神经就紧绷了起来,下意识挡在童修面前,直视着男人,嘴角上扬说道:“要是先生不嫌弃,可以一起尝尝。”

梁欢青眼睛近似度数太高,一下子很难分辨得了人,但听声音就知道是谁,“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我给大家介绍,这位就是m.j.的*oss孟总孟江。这位是童修,站在他旁边的是他的经纪人秦和宜,这两个是我的副手和助理。承蒙孟总照顾,把录影棚借给我们来用,这儿的设备太齐全了,用起来得心应手。”

“当然是一阵香风把我给引来了,梁老师用着好就行,要是有什么不趁手的尽管和工作人员说。”孟江抬步往秦和宜那儿走去,伸手,“很高兴认识你,孟江。”

秦和宜握上,“这是我的荣幸,秦和宜。”

孟江侧头看着被秦和宜挡住半边身子的童修,“同样很高兴认识你啊,大明星。”红艳的双唇宛如沾着鲜血,洁白的牙齿透着寒光。

童修笑得僵硬,“孟总好。”

秦和宜蹙眉,“快吃饭吧,面条放时间长了就泡软了。”

“好呀。”孟江不请再来,表现得比主人自在随行,从善如流地坐下,看着还站着的众人说了一句,“都站着干嘛,坐着吃饭呀。”

秦和宜拉着童修在旁边坐下,让童修隔着孟江坐着,背脊紧绷,初见山药精的感觉就是如此。

梁欢青几个还闹不明白情况,只觉得三个人之间的气氛怪怪的。听秦和宜说吃饭了,大家也都顺势坐下,有了孟江的出现,吃饭的气氛变得很尴尬,颇有些食不知味。

梁欢青的神经那么粗的人,王环那么呆的家伙都感觉到了怪异,作为最年长、两边都认识的人,梁欢青张张嘴几次想要活跃一下气氛,三番两次带出话题也没有人接下去,只能够闭上嘴巴默默吃饭,伸手想要抓个鸡脚啃啃,摸了半天却啥都没有。

梁欢青迷上眼睛、手抵着瓶底盖那么厚的眼镜仔细看,几分钟前还满满当当的一碗卤味怎么一下子都没有了?梁欢青伸手还去摸,说不定碗底藏着,却只是摸到一手的汤汁。

副手看得尴尬,“老师,没有了。”

“啊?刚才还那么多呢。”梁欢青推着眼镜不相信,满满当当的一碗啊,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消失,他就啃到一个鸡爪,鸡爪已经完全渗透入味,骨酥肉烂,咬上一口,细细咀嚼,上面的皮肉都轻易地落入到唇齿之间,胶原蛋白丰富,吃起来黏黏的、酥酥的、香香的,就连骨头里面都是稠密的汁水,吮吸半天还有味道,真是恨不得咬碎了吞进去。

梁欢青那个喜欢啊,觉得最好是能够听音乐的时候吃,是贝多芬的艾格蒙特还是莫扎特的小夜曲,他觉得都很适合啊。亦或是来一曲《茉莉花》,听一首《梁祝》,温一杯青梅酒,晒着阳光就是一整天啊。

但是,现在告诉他,没有了!

梁欢青瞪大眼睛,不满的看着桌边的众人,这个时候眼睛特别好使,堪比探照灯级别。视线在大家面前的桌面上绕了一圈,最后停在孟江的那儿,“……孟总好吃吗?”

看桌面上的情况,梁欢青光顾着品评卤味的鲜美了,面前就零星堆了一根鸡爪的骨头,秦和宜眼疾手快地给童修多夹了几个放在小碗里头,目前就吃了一个,还有三四个放在里面。其他几个年轻人受气氛影响,略带拘谨,但吃得并不慢,少的吃了三个、多的都啃了五六个,王环手上的筷子里还夹着半根鸭脖子。

可是秦和宜将高碗装得满满当当的,加起来的数量少说也有三十多,在座的所有人加起来吃得都没有孟江一个人多。

孟江吮着手指,把最后一块鸡骨头扔到前面的骨头堆里面,“嗯,很好吃,难怪味道那么香。”扭头对秦和宜说道:“你索性给我做饭吧,一个月给你三万,比你当什么劳什子的经纪人强多了。”

孟江吃得多,动作粗莽,但显露出来的不是粗鲁难堪,而是洒脱自然、潇洒不羁,果然还是个看脸的世界,要是武大郎在这儿独霸那么多鸡爪,估计就要挨揍了。不得不承认,社会地位、一张好颜是无往不利的利器,就连吃独食都吃出了理所当然。把霸占厨师想法说出来,大家也只是心里面说了一声果然如此,这才是有钱人的手段啊。

秦和宜放下筷子,礼貌却十分坚决地说道:“孟总怕是误会了,我做饭但不是厨子,出再多的钱也没有用的,给小童当经纪人才是我想干的事情。”

“哦,那就算了。”得不到满意的答案孟江也没有发怒,手指动动,指着童修身前的小碗,“不吃也可以给我。”

童修僵硬着一张脸,看着孟江,十分护食,“不行。”鸡爪是他的,秦和宜也是他的。

孟江遗憾地叹息了一声,“那好吧。”埋头开始吃自己碗里面的面条,他吃东西的速度很快,没有发出什么稀里哗啦的声音,动作也很豪放粗犷,和艳若桃李的面容是戛然相反的两个风格。

吃晚饭孟江还恋恋不舍,又提了一遍让秦和宜给他当厨子,工资都开到五万块一个月了。

秦和宜再一次拒绝,“不行。”

孟江遗憾地咂咂嘴,“那好吧。”

好不容易把孟江给送走,告别了梁欢青三人,秦和宜、童修和王环三人端着碗筷三人上楼。王环一脸后怕地拍着胸口,“一直听说m.j.的老总长相漂亮、个性却很恶劣,啥都按照自己的心意来,要不是他玩世不恭的态度,m.j.早就成为华夏第一的娱乐公司了。很多人都在传他有很多很多的产业,多得大半个b城都可以是他的,如果用心经营、力争上游,m.j.可以成为华夏第一、世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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